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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arney(1991)為「競爭優勢」與「持久競爭優勢」提出解釋。所謂「競爭
優勢」指的是「該公司目前與潛在之競爭對手無法同步執行該公司現在所執行的
價值創造策略」,而「持久競爭優勢」則是指「該公司目前與潛在之競爭對手不
僅無法與該公司同步執行該公司現在所執行的價值創造策略,同時也無法複製並
取得該公司在此項策略中所獲得的利益」。簡言之,持久競爭優勢即為「可持續
一段長時間(a long period of calendar time)」的競爭優勢。
Barney(1991) 同時說明所謂「一段長時間」之意涵。他認為持久競爭優
勢雖然會因為產業環境產生意料之外的革命而喪失,但卻不會由於競爭對手的複
製而喪失,因為持久競爭優勢是無法被競爭者所複製,並認為競爭優勢的持續和
競爭力複製有相當大的關係。Lippman(1982)、Rumelt(1984)、Coyne(1986
)等學者的見解傾向於公司的競爭優勢會隨著競爭對手的仿製而消失。Caves
(1977,1995)則認為各公司所具有的有形資產與無形資產與其所建構的競爭優
勢是會隨著時間的經過而有所增減。再加上資源基礎理論認為資源的異質性是公
司競爭優勢之所在(Barney,1991),因此有些學者便對核心資源本身之特性、
公司內外環境、阻絕機制等議題提出討論,本研究將針對核心資源與核心能力的
部分進行探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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