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自nccur.lib.nccu.edu.tw/bitstream/140.119/33726/6/26001306.pdf
一、代理問題之形成與不同論爭。
代理理論(agency theory)又稱為委託— 代理理論(principal-agent theory),理
論假定分工是有益的。大部分社會互動過程中,不同的個體會藉其各自不同的優
勢,經由分工合作來達到提升集體福利的目的。
事實上,人們常常成為他人的代理者,為著別人的目標而工作,使社會中的
委 — 託 代理關係無所不在,從資本家與勞動者、地主與佃農,到股東、債權人與
企業管理者,或是選民、利益團體、政黨、國會及政府相互之間的關係等等,都
能觀察到委託— 代理的現象。
但是,以分工合作為主的委託— 代理結構,也存在著不合作的因素。那就是
當代理者得知委託者對於其實際行為的細節,並不十分了解或是保持理性無知,
而有採取機會主義行為而不受懲罰的時候,代理者就有誘因從事機會主義行為。
1換句話說,投機行為是因為委託者與代理者兩者資訊不對稱的結果。
而由於代理者是具有資訊優勢的一方,委託者為了保證其目標的實現必需去
監督代理者,這就會產生監督成本,亦即代理成本。無怪乎 Spiller 說「代理問題
的產生,起因於授權和不全的資訊,而這兩種原因都是政治過程的特徵」。
一般認為對代理問題進行研究的濫觴,始於 Berle and Means 認為的企業所有
權與經營權分離後,企業的行為會偏離利潤極大化的目標追求。經濟學與管理學
學者因而開始研究「激勵」不具股東身分的企業管理者,也就是代理者追求股東
權益極大化的各種方式與機制。
現存企業的代理問題,管理學上分成了三個學派,其對代理問題的產生與解決方式各有不同看法,玆略述於下:
(一)管理學派
管理學派指出,由於企業的經營權與所有權明顯分離,加上股權的分散,使
得掌握經營權的管理者無法有效的受到監督,企業的決策權於是完全操控於管理
者手中。其次,企業會出現由管理者形成的公司派和股東們組成的市場派相互對
立的情況,了解公司派與市場派的相對力量才能了解企業的實際運作情形;也就
是就股東的制衡力量和管理者的制衡力量加以比較。而既然企業的決策權是操控
於管理者手中,解決代理問題就需從管理者方面規範之。
(二)代理學派
代理學派不贊同股權分散會造成企業績效下降的論點,並認為企業無所謂的
「最適股權結構」存在,因此股權結構與企業績效是無關聯的。代理學派秉持市
場即最好的監督機制,認為外部的包括管理人力市場制約性、產品市場的競爭
性、資本市場的有效性等效率市場,就能有效的紓解企業的代理問題。
(三)交易成本學派
本學派認為企業內部存在著交易成本,要提昇企業績效就需選擇有效率的組
織型態,同時從企業內部著手來降低交易成本,像是企業的各事業部門,掌握了
絕大部分的各自決策管理權,並自負盈虧,但其上仍存有協調與監督的機制,以
降低企業的交易成本。
代理理論的產生是為了消除代理問題,使企業價值向上提昇,防止企業價值
向下沉淪。雖然,上述三學派分別對代理問題提出了看法,也提供解決方式,但
卻還是有其缺失。
就管理學派而言,對管理者之普遍監督機制是組成董事會,可
是內部董事雖然擁有較多有關企業內部的資訊能制約管理者,卻還是有可能與管
理者勾結。而外部董事雖能以超然地位監督企業營運,但股權比例小的原因,也
會使外部董事之監督力不從心。
就代理學派而言,管理人力市場在管理者握有相當控制權時,或是屆齡退休
時,制約性就下降。產品市場在市場缺乏競爭性時同樣無法制約管理者。而資本
市場發展不完全同樣也會降低其效果。
就交易成本學派而言,過於著重企業內部交易成本的消除,股東權益的代理
成本雖然降低了。但是表現債權人的負債代理成本卻有增加的可能,例如舉債融
資就造成股東與債權人權益的衝突。顯然,本學派只注重內部的交易成本忽視了外部交易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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